11部门:《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
3万公里零碳公路运输通道:以国家高速公路网“5射4纵5横”为骨架,重塑运输动脉;
160万辆新能源重卡保有量:2030年目标直指40%渗透率,占比达到约20%,重构货运装备格局;
3000个重卡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加氢站科学布局,打通能源补给“最后一公里”;
固定线路短倒运输80%电动化: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区域短倒运输全面新能源化;
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18%货运占比: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剑指关键份额。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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