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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四部门:推广新能源集卡 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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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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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厅、科技厅、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车网互动,建设大功率交流充放电应用。到2027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50%,新增充电桩4万个。

推进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鼓励企业打造氢能应用、光储充系统应用、智能微电网建设等创新场景。

推广新能源集卡、纯电动船舶、船用绿色甲醇等清洁装备和燃料,加快推进义乌-宁波新能源重卡示范线二期工程建设。

部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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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科技局、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加快我省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场景创新高地,我们会同相关省级部门制定了《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10.节能降碳。推进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鼓励企业打造氢能应用、光储充系统应用、智能微电网建设等创新场景。建设智能电网,重点推进海岛柔性直流联网等场景。推进“量子+电力”,在特高压电缆、变电站等场景开展智能监测系统示范应用。推进深远海清洁能源建设、消纳,规模化开发深远海风电。支持车网互动,建设大功率交流充放电应用。加快港口绿色可再生能源替代,实现码头岸电覆盖并提升利用效率,推广新能源集卡、纯电动船舶、船用绿色甲醇等清洁装备和燃料,加快推进义乌-宁波新能源重卡示范线二期工程建设。到2027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50%,新增充电桩4万个。(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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