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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辆氢能汽车、河北治超最高罚3万、深圳禁国三限国四重卡、上汽红岩第三代新能源重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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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资源 赞军 ·
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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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0万辆!最高奖16亿!工信部牵头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绿色重卡3月16日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组织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鼓励开展公交客运、城市物流、城市环卫、渣土运输等车辆应用,探索公务车、网约车等乘用车应用。(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最高罚3万元!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发布

2026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在河北、山西等地正式进入严格执行阶段,此次政策摒弃了以往简单的“一刀切”治理模式,创新推行“梯度罚款”机制:既对轻微超限行为体现执法温度,又对严重超载行为施以雷霆手段,宽严相济、靶向施治。

第三十三条  经非现场检测设备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二十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二十未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

(三)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对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每辆次处一千元罚款;违反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对违反第二项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第三项规定的,每辆次处一千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其中对违反第一项规定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非现场检测设备损坏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超限超载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宁夏发改委:推动重点行业电动重卡替代全覆盖

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全面提升充电服务便捷性、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银川及其他地级市中心城区优化“3公里充电服务圈”,持续加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深入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适度前瞻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及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充电需求。

合理布局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坚持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原则,聚焦工业及物流园区、矿区等重点区域,统筹考虑本地注册及跨区域过境电动重卡快速增长的补能需求,构建“8+12+X”(8座集中站、12座增强站、X座分散站)的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总体格局。到2026年底,建成满足6000辆电动重卡需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充电枪保有量达到1500个,累计建成换电站18座,加快实现重点区域160公里补能半径全覆盖。

立足煤矿场内转运、工业园区短驳、物流枢纽短倒等成熟应用场景,推动重点行业电动重卡替代全覆盖。强化不同场景间运力衔接与资源共享,形成“干线物流+区域集散+城市作业”一体化协同推广格局。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工业园区、货运场站,以及发电、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等重点企业,按需设立电动重卡专属装卸通道。实施优先通行、优先装卸的差异化管理机制,减少车辆进场排队与装卸等候时间,压缩单次运输全流程耗时。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场地周转效率,切实降低电动重卡运营成本,为推广应用创造高效便捷的作业环境。(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禁国三、限国四!4月6日起,深圳开始限行老旧大型柴油货车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国Ⅲ和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国Ⅲ柴油货车自2026年4月6日起,全市(过境高速路除外)全天限制通行。

国Ⅳ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分阶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路段实施,逐步加严。

第一阶段,自2026年4月6日起,针对排放量高的国Ⅳ大型柴油货车实施每天早晚高峰(7:00-9:30、17:00-20:00)白天时段(7:00-22:00)及全天24小时(0:00-24:00)限行。第二阶段,自2026年7月1日起增加国Ⅳ小型柴油货车每天早晚高峰、白天时段及全天24小时限行区域、路段。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通告自2026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河北沧州:氢气销售价格每公斤补贴3元

3月20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沧州市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对在沧州新建、改扩建并投入运营的加氢站、制加氢一体站、港区(园区)综合能源站配套加氢设施,以及氢气充装、储存、长管拖车装卸、站控与安全联锁、泄漏监测与应急处置等配套项目,纳入全市加氢站布局与安全管理要求,经验收合格并连续稳定运营满规定周期的且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25元,按照每公斤3元进行补贴;在每公斤25元(含)基数上,氢气每公斤售价每降低1元,额外再享受补贴0.5元。(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毕节市四部门:关于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倡议书

3月25日,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能源局、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商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倡议书。其中提到,毕节市电动重卡配套体系已日趋完善,使用环境持续优化。充换电设施齐。目前,金沙、黔西、织金、纳雍等地已建成投运充换电站18座,充电设施覆盖全市2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乘龙纯电动重卡新品广东佛山上市 现场订车106台

2026年3月20日,东风柳汽乘龙翼威5纯电牵引车在佛山盛大上市,正式揭开其在广东市场的征程。

据悉,现场订车106台东风柳汽乘龙翼威5纯电牵引车整车自重最低轻至8.8吨,相比友商同类产品可多载货700公斤,每年可多赚2万—3万元的额外收益。得益于高效的电池热管理和能量回收系统,每公里电耗低至1.1度,配合宁德时代400度大容量侧置电池带来的超长续航,搭配双枪500A快充补能,完美适配佛山及大湾区高频次、短中距的物流运输需求。车辆还搭载AEBS、DMS、360°全景影像等安全配置以及智能行驶辅助,让复杂工况“一键通关”。(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上汽红岩第三代新能源重卡上市 聚焦500km以下中短途运输场景

3月20日,上汽红岩2026年全球合作伙伴大会暨新红岩启航仪式、第三代新能源重卡全球发布会隆重举行

新红岩第三代新能源重卡聚焦500km以下中短途运输场景,融合上汽集团领先的“三电”技术与智能网联成果,在能耗、安全、可靠性及场景适应性等方面实现了全面跃升。全系搭载宁德时代AD02电池配合2C快充技术,凭借580kW峰值功率和减重超800公斤的轻量化设计,为用户带来强劲、平顺、省心、高效的用车体验,实现“好开、好稳、好赚”的运营价值。(来源:绿色重卡整理)

(文/ 电车资源 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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