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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4万元!海南省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通知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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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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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商务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报废更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最高补贴14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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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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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6〕29号),做好我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报废(与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点相比较)其名下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可按表1标准申领补贴资金。

表1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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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报废(与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点相比较)其名下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可根据补贴计算公式申请补贴。

补贴计算公式: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表2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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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二、补贴实施期限和对象

(一)补贴实施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二)补贴实施对象

1.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一是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二是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一是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

二是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是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3.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通过“海易兑”平台(https://hqzc.wssp.hainan.gov.cn/)向其所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购买新车的发票,以及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新购新能源货车还需提交车型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截图。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购买新车的发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以及车型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截图和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车型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24)的证明或承诺书(建议购车时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单独索取)。

(二)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审核,商务部门负责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审核,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补充有关信息。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或购买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后及时向运营所在地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9日。

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流程通过“海易兑”平台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一车一档”要求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档案管理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于每周五前将本周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情况填报至交通运输部大规模设备更新填报平台。

四、补贴资金管理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有关要求,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且应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承担。2026年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情况全面摸底,并将辖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摸底情况和拟报废车辆明细表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情况,结合市县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批次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规定下达中央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年底前按省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评等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全省情况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开展年度区域绩效评价。省道路运输局分别于9月和12月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市县补贴发放情况进行2次专项抽查,并于2027年1月20日前将各市县资金补贴申请发放审核汇总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

(二)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并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老旧营运货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三)地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商务厅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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