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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废止“梯次利用”:废旧电池二次利用,门槛提高了

政策法规
原创
张林成 ·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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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的公告》(2026年第20号)。一纸公告,正式将“梯次利用”从动力电池回收的政策词典中删除!

不是改名,不是收窄,而是废止相关条款、全面清理相关标准与行业活动、不再公告管理、已公告企业全部移出名单。但这并不意味着废旧电池的二次利用被“一棍子打死”——相反,它被纳入了与新品同等严格的质量与安全监管框架,门槛不降反升。

此举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进入系统性重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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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潮来袭,乱象触目惊心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正呈指数级增长。据行业机构测算,202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超过50万吨,预计到2030年将突破150万吨。另据工信部此前发布会透露,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超过100万吨。数以百万吨计的退役电池如何处置,已成为关乎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的紧迫课题。

然而,长期以来,正规回收渠道的处境却不容乐观。数据显示,过去正规白名单企业的回收率长期不足25%,约75%的退役电池流入了非正规小作坊与黑市。这些“小作坊”没有环保设施、没有安全规范,靠熟人网络从保险公司、维修点甚至个人车主手中高价收购,并最终多用于“梯次利用”!

“梯次利用”的异化:从环保叙事到风险漂白

“梯次利用”原本是一个美好的构想:将退役动力电池经检测、分类、重组后用于通信基站备电、储能等场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但这一概念在实践中被严重异化——它渐渐被市场模糊理解为“二手产品”,仿佛因为是“二手”的,就可以在性能和安全上打些折扣。

正是在这种模糊认知下,部分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简单拆解重组,以“梯次利用”名义将未经充分检测的产品推向市场,甚至违规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高敏感领域。而废旧动力电池普遍存在一致性差、余能各异等问题,若缺乏严格质量控制,生产的电池产品极易因过充、短路、挤压引发热失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工信部在政策解读中也明确指出,部分企业借“梯次利用”之名,行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之实,导致消费者难以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原本代表资源循环的概念,最终沦为不合格电池产品的“漂白通道”。

因此,工信部决定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涉及“梯次利用”的全部条款,并将已公告的100家梯次利用企业全部移出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此举旨在与2025年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保持制度衔接。该办法已重新界定“综合利用”为仅指再生利用(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不再包含“梯次利用”概念。此次公告是对这一变化的强制执行与全面落地。

同时,为确保新规落地,公告部署了全方位的清理行动。标准层面:要求各标准化技术组织全面梳理并废止或修订所有包含“梯次利用”内容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立项标准也不再使用该表述;政策层面: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地方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统一管理要求;行业组织层面:要求相关社会团体停止涉及“梯次利用”的宣传活动,修改机构名称和业务范围,切断旧概念在市场上的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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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的逻辑:不是禁止二次利用,而是取消“降级”的借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的核心并非禁止二次利用,而是取消“降级”的借口。

公告解读文件强调,决定一块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再次进入市场的关键,不再是“梯次利用”这一特殊标签,而是其作为电池产品能否全面满足应用场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这意味着,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的监管框架,必须与新品接受同等严格的检验。

具体而言,企业必须满足三个基本要求:一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二是必须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利用产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严禁以旧充新;三是严禁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100kWh以上储能系统、移动电源、玩具等法律禁止使用的领域。

实际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在解读中也明确强调:“此次公告虽移出了梯次利用企业的规范条件公告,但并不影响其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全面遵守《产品质量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相关企业仍可继续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相关合格产品,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展望:禁不是终点,而是倒逼行业走向高质量循环

总的来说,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对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底层逻辑的一次深刻重塑。“梯次利用”概念的废止,不是为了限制二次利用,而是为了彻底打破“二手产品可以降低标准”的错误认知,让所有进入市场的电池产品,无论原料来自哪里,都必须以质量和安全为准绳,从而真正实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扭转,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但挑战依然严峻。目前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毛利率不足4%,碳酸锂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回收经济性。因此,新政之后,关键在于打通规模化、低成本的资源化回收路径,并推动回收设计前置到电池生产环节,从源头降低后端处理成本。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加强重点目标任务监测评估,强化部门协同,加快绿色低碳人才培育,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严控安全与质量的同时,国家也在积极推动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7月31日同步发布的《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废动力电池年综合利用量将达到百万吨以上,废动力电池中提取的锂、钴、镍等金属占同期动力电池生产所需资源的比例将达到10%—15%。

——电动汽车的环保账,从电池退役才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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