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6部分:残值评估》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6部分:残值评估》(20255710-T-339)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体系,为退役动力电池残值评估工作提供规范化依据。


该标准明确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残值评估的完整流程及全流程合规准则,同时划定了残值评估的核心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评估覆盖对象。本次残值评估适用范围涵盖各类退役车用动力电池,以及电池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等相关产品,全面覆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残值评估场景。
二是规范检测资质要求。若需通过专业检测判定动力电池内部元素含量,承接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必须取得CNAS认可资质或具备CMA等法定合规检测资质,保障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三是统一价格评估依据。车用动力电池残值评估工作,需严格采用行业公认、当期公开的市场公允价格体系开展核算,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合理、贴合市场实际。
在评估核算维度,标准针对性明确了三类核算方法,分别适配电池包或模组、电池单体、综合利用三种不同场景,精准覆盖动力电池残值评估各类应用情况,让核算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同时,该标准配套《编制说明》清晰阐释了标准落地的三大核心效益:
(1) 经济效益: 通过统一残值评估方法和核算公式, 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退役动力 电池交易定价机制, 促进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范化发展, 提升产业链各方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 规范的残值评估标准有助于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流向正规回收利用渠道, 减少废旧电池流入非正规处理企业, 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可持续发 展。 (3) 资源效益: 通过对退役动力电池有价金属含量的准确评估, 可促进锂、 镍、 钴等 关键矿产资源的高效回收, 降低对原生矿产资源的依赖, 缓解关键原材料供应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