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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虞明远:建议研究网约车就业群体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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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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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对“融合发展”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什么是融合发展?就是要实现两个业态的错位经营、差异服务。怎么样真正能够实现融合发展?两个标志,一个标志是巡游车是不是转型升级了,第二个标志是网约车是不是规范发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巡游出租汽车139万辆,每日完成运量接近1亿人次。全国有19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网约车日均订单量达2100万单。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虞明远:建议研究网约车就业群体保护政策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

虞明远介绍,各地在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融合,打通了网约车跟巡游车从业资格的通道。现在无论是网约车,还是巡游车,互相之间的业务经营从制度上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此外,在促进价格管理、服务方式以及聚合平台管理等方面,各地也在积极创造发展条件。

与此同时,虞明远指出,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在价格管理、就业保障和竞争环境等方面亟待创新突破。例如,在价格管理方面,部分城市的巡游车通过网约方式来接单,“这与政府指导下定价的规则和要求有些不符。此外,计价器未能实现远程动态调价,无法真正将政府指导价落地。”而在就业保障方面,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商务合同、合作协议等等,“对于像网约车这样一种特殊情况的业态,在相关的规定方面还有盲区,网约车驾驶员普遍存在着工作满意度较低,公司收益保障差,劳动时间长,以及社会保障覆盖率等问题。总体看网约车驾驶员的就业质量也不高。”

虞明远建议,未来,应从完善运价改革、提升驾驶员收入和行业服务质量等方面着力,统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新业态融合发展,“配合研究制定包括网约车在内的非标准就业群体的劳动保护政策,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就业质量和加强网约车司机的权益保护,对可持续发展也好,融合发展也好,都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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