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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开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车补贴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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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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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资源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6日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通知表示,申请补助资金的车辆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运行数据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考虑到接入国家监管平台的周期,对2016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清算给予4个月过渡期

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专向检查问题处理要求,对已按正常补助标准50%清算的终端用户闲置车辆,此次不申报或未通过审核将扣回已拨付资金。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车辆此次未申报或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核的,以后年度不再予以集中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延长到2020年1月31日),逾期未报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延期清算。

四部委:开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车补贴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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